外国公司也就是我们说的境外公司将外籍员工派遣到其在中国境内的投资企业工作是非常普遍的情况,尤其是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这种派遣模式是如何操作才比较符合法律程序的呢?Ivan认为常见的派遣模式有以下三种:
1. 境内直接雇佣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中国境内的企业首先与境外公司派来的人员签订一份谅解备忘录Letter of Understanding,明确双方就该派遣的基本条款达成一致。该备忘录通常涵盖派遣背景、地点、工资及福利待遇、休假制度、税收政策及派遣结束后的安排等内容,最好都要白纸黑字写清楚。
在签订谅解备忘录后,被派遣员工与境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境内企业协助其办理中国的就业许可和居留证件。虽然被派遣员工通常仍接受境外公司的管理,但境内企业作为雇佣方,负责日常管理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根据中国法律来看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由境内企业支付。
2. 境内劳务派遣模式,那么在这种模式下,被派遣人员与中国境内的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外服公司将其派遣至境内企业工作。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由外服公司支付,最终由境内企业承担。
3. 境外派遣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境外公司与境内企业签订派遣协议,派遣人员到境内企业工作。被派遣人员与境外公司保持雇佣关系,境内企业不与其建立中国法律下的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通常由境外公司先行垫付,然后由境内企业补偿给境外公司。
基本上来说,就是前面两种跟中国公司签合同,后面那种跟外企签劳动合同,按照Ivan的了解,大概率是后者工资给的比较充足。
但是在第三种模式下,境外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因为中国税务部门可能认为其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或常设机构,因此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各位看中国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各位有兴趣的可以去搜索了解一下)明确了在何种情况下境外公司会被认为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常设机构,主要考虑以下两点:
派遣企业是否对被派遣人员的工作结果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和风险;
派遣企业是否通过收取费用的方式获取来自中国境内的利益,具体参考因素包括:
境内企业是否向派遣企业支付管理费或服务费;
境内企业支付的款项是否超出派遣企业代垫、代付的费用;
派遣企业是否保留了一定数额的款项;
派遣企业负担的工资、薪金是否在中国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派遣企业是否确定被派遣人员的数量、任职资格、薪酬标准及其在中国的工作地点;
所以说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派遣企业可能会被认为在中国设立了机构、场所或常设机构。公告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如派遣企业仅为行使股东权利派遣人员在中国提供劳务,不会被认为设立了机构、场所或常设机构;
说到这里Ivan还是建议简单一些,比如1、直接雇佣,让员工直接与中国的公司签合同,中国公司负责工资和管理。这种方式风险较低。2、劳务派遣,让员工先和劳务公司签合同,然后派遣到中国的公司工作。劳务公司负责工资和证件办理,这样风险也较低。3、境外派遣,如果员工与境外公司签合同,境内外公司要签费用协议,说明工资只是代支付,实际费用由中国公司承担,并办理中国的工作证件。这种方式风险较高,但可以规避一些税务问题。那么,你会选择那种方式安排员工处理中国公司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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